近日,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通報了關於雲南省2013年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通報全文如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及省第九次黨代會精神,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履行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持之以恆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實施辦法,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省委、省政府對全省16個州(市)、79個省直部門(單位)、32所大專院校、21戶省屬企業2013年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了檢查考核。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將檢查考核情況通報如下:
  一、優秀單位(31個)
  (一)州(市)5個:保山市、西雙版納州、曲靖市、楚雄州、大理州。
  (二)省直部門16個 :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工商局、省科技廳、省公路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省委政法委、省移民開發局、省人民檢察院、省商務廳、團省委、省委統戰部、省委辦公廳、省民政廳、省紀委(省監察廳)。
  (三)大專院校5所:雲南開放大學、雲南師範大學、雲南中醫學院、昆明理工大學、文山學院。
  (四)省屬企業5戶: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雲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雲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雲南省工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雲天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合格單位(101個)
  (一)州(市)6個:怒江州、迪慶州、昆明市、昭通市、紅河州、文山州。
  (二)省直部門56個: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教育廳、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國資委、省體育局、省新聞出版局、省招標採購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廳、省糧食局、省廣電局、省扶貧辦、省委老幹部局、省民委、省質監局、省地稅局、省婦聯、省高級人民法院、省總工會、省人防辦、省安全監管局、省宗教局、省法制辦、省衛生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統計局、省旅游發展委、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政府研究室、省農業廳、省檔案局、省金融辦、省文史研究館、省委政研室、省安全廳、省委台辦、省監獄管理局、省人口計生委、省殘聯、省供銷社、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招商合作局、省環境保護廳、省政府辦公廳、省外辦、省委黨史研究室、省政協辦公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僑辦、省林業廳、省委黨校、省科協、省輕紡工業行業協會、省社科院。
  (三)大專院校24所:昆明學院、大理學院、雲南財經大學、雲南藝術學院、昆明醫科大學、雲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西南林業大學、麗江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雲南農業大學、保山學院、昭通學院、玉溪師範學院、楚雄醫葯高等專科學校、臨滄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曲靖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普洱學院、昆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德宏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曲靖師範學院、保山中醫葯高等專科學校、雲南大學、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雲南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楚雄師範學院。
  (四)省屬企業15戶:富滇銀行、雲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雲南日報報業集團、雲南廣電網絡集團有限公司、昆明鋼鐵控股有限公司、雲南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十四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雲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雲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雲南冶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雲南白藥控股有限公司、雲南物流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本合格單位(12個)
  (一)州市5個:普洱市、德宏州、臨滄市、玉溪市、麗江市。
  (二)省直部門5個:省司法廳、省有色地質局、省水利廳、省地礦局、省文聯。
  (三)大專院校2所:雲南警官學院、紅河學院。
  四、不合格單位(4個)
  (一)省直部門2個:省交通運輸廳、省農科院。
  (二)大專院校1所:雲南民族大學。
  (三)省屬企業1戶:雲南錫業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優秀、合格等次的單位要再接再厲,再創佳績。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單位,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要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並取消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單位要召開1次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查找存在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實,並於2014年8月15日前向省委專題報告整改情況,同時抄報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將於2014年9月底前組織複查驗收,對整改不重視、整改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5月23日
  雲南日報  (原標題:雲南公佈2013年度懲治及預防腐敗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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