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 李海強 通訊員 李小瑩 陳亮
  第三次終獲從化法院支持判離
  不少人往往覺得,女性是家暴的受害者。但廣州從化有一對中年夫婦遇到爭吵互毆時,體格高大的妻子就揮拳痛揍身材瘦小的丈夫。因不堪折磨,丈夫先後多次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日前,從化法院對這起案子作出一審判決,支持丈夫與妻子離婚。
  在法院妻子拔刀刺傷丈夫
  老陳今年50歲,比妻子劉梅(化名)大8歲,兩人於1993年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結婚最初10年,夫妻兩人起早貪黑攜手創業,事業越做越火,家庭很快過上富足的生活。
  剛過上好生活,夫妻感情卻出現裂痕。由於性格差異和觀念分歧,兩人不斷發生爭吵,吵得激烈時,還互相動手打人。妻子劉梅早年讀書是專修體育的,體格高大強壯,在朋友圈素有“女漢子”稱號。 一打架,老陳就完全處在下風,往往只有被挨打的份,甚至被打到住院。
  夫妻感情在一次次爭吵中消磨殆盡,生意逐漸衰落。2011年7月4日,兩人約好到法院填寫離婚訴訟材料,沒想到雙方又發生爭執,劉梅怒火攻心,拿出早早準備好的一把匕首,朝老陳的屁股刺了一下。經法醫鑒定,老陳屬輕微傷。
  分居兩年多丈夫又要離婚
  面對妻子的這次瘋狂舉動,老陳感覺不會再愛了,更加堅定離婚的念頭。為此,他以保護自身健康安全為由,搬出家裡,向妻子宣佈分居。
  分居兩年多,老陳於2013年8月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同時提供了大量劉梅對其實施暴力的證據。其訴狀提出,原告、被告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的可能,故請求法院雙方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問題及財產問題進行處理。
  據瞭解,老陳曾於2011年8月5日到法院起訴離婚,後申請撤回起訴。2012年7月11日,老陳再次向法院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但法院判決不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妻子指丈夫有外遇索賠50萬
  面對鐵了心要離婚的丈夫,劉梅表示不同意離婚,如果要離婚,那麼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以及子女撫養應該按她的意見進行處理。劉梅還提出,由於丈夫在外與第三者黃某某長期生活在一起,並生育一名男孩,給她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要求丈夫賠償5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這一次,法院判決支持老陳與劉梅離婚。兩個子女由劉梅撫養,老陳有每周探望的權利。由於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故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進行判決,按原告占40%、被告占60%的比例進行分配。
  此外,關於被告劉梅認為丈夫有第三者而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元的問題,因劉梅沒有提交相關證據,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原標題:悍妻頻頻家暴 弱夫三求離婚)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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