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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省人口計生委主任姚義賢在省政府網站與廣大市民在線談“單獨二孩”政策相關事宜,就網民關心的問題一一作答。據悉,省人口計生委已提請省政府將《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納入2014年立法計劃,待條例修訂出台後,將及時向社會公佈具體政策,包括符合政策的對象界定;符合政策選擇再生育的家庭,將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單獨”家庭生二孩
  請等政策出台
  “既然中央都允許‘單獨’家庭生第二個孩子了,為啥子地方政府不能先實施、再完善相關政策呢?”連線中,不少市民對於還要再等上幾個月才能合法地生育二孩,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對此,姚義賢解釋說,實施“單獨二孩”政策涉及法規的修改,有著嚴格的法定程序,必須按照法定程序,經省人大常委會對《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後,再依法組織實施。目前省人口計生委已提請省政府將《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納入2014年立法計劃,下一步將加強協調,加快政策完善進程,力爭“單獨二孩”政策儘快出台實施。
  他提醒,符合“單獨二孩”政策的夫婦應當在省人大常務委員會修訂《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或作出相關規定後,再根據各自家庭、年齡及健康等情況依法申請再生育,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在此之前生育的,屬於違法生育,將依法進行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
  對於大家普遍關心的“單獨二孩”政策對象界定的問題,姚義賢表示,國家衛生計生委未出台相關政策解釋,我省在《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後,將及時向社會公佈具體政策,包括符合“單獨二孩”政策的對象界定。
  合法生育二孩
  不再享受獨子獎勵
  有市民關心,我國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那麼,“單獨二孩”政策實施後,符合生育政策卻自願不再生育的家庭,可以繼續享受這一獎勵政策嗎?
  “可以!”姚義賢說,符合“單獨二孩”政策卻自願不再生育的家庭,將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家庭的獎勵政策;符合“單獨二孩”政策經過批准再生育的,應當在領取生育證時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從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關的獎勵和優待。
  據瞭解,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凡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享受三方面獎勵和優待:一是每對夫婦每年可享受不低於120元的獎勵,直至子女18歲;二是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加發5%的退休金(加發後的比例不超過100%),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三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
  姚義賢還表示,“單獨二孩”政策實施後,人口計生部門將發揮技術優勢,為符合政策的家庭提供再生育服務,包括為農村再生育夫婦提供免費終止避孕節育措施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免費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科普教育、咨詢等服務,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服務,和免費孕情監測、早孕隨訪和產後隨訪等服務。
  本報記者 王眉靈 鄭瑩瑩  (原標題:符合“單獨二孩”政策卻不生享受計生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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