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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別團帶游客出境,後因游客私自脫團滯留澳洲不歸,北京新華國際旅游有限公司將河南省中國青年旅行社告上法庭,索要遲遲未付的10萬元擔保金。日前,此案在海澱法院開庭審理。
  北京新華國旅:一半保證金對方還未付
  當日,北京新華國際旅游有限公司(簡稱“北京新華國旅”)和河南省中國青年旅行社(簡稱“河南中青旅”)分別委派了一名公司代表和一名律師出庭。原告北京新華國旅訴稱,今年1月14日,河南中青旅將游客付某、孟某夫妻二人委托給他們帶往澳大利亞、新西蘭旅游,並支付兩人團費26000元。河南中青旅還向他們出具了一份《不可撤銷擔保書》,為自行組織的兩名游客私自脫離團隊、滯留不歸或不配合銷簽提供每人20萬元的擔保。1月19日,旅游團從廣州飛往悉尼,登機時付某稱妻子有急事不能來,僅付某一人跟團出發。到達悉尼機場後,付某趁辦理入關手續之際,私自脫離團隊,目前下落不明。
  北京新華國旅認為,如今付某非法滯留境外,給旅行社造成不良影響和一定的經濟風險。因此,依照約定,河南中青旅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向原告交納20萬元的保證金。但至今河南中青旅僅支付了10萬元保證金,另外10萬元遲遲拖欠未付。
  河南中青旅:簽署擔保書非真實意思
  庭審中,被告河南中青旅辯稱,北京新華國旅所說的收取保證金是旅游行業通行做法,沒有法律依據。對於之前雙方簽署的《不可撤銷擔保書》,則承認雖是行業慣例,但當初簽署並非真實意思。“在付某出行前,我方在應原告要求簽署完機票後,才被要求簽署這個擔保書,當時也沒時間再更換其他旅行社,可以說是被迫簽的。而且此前我們也與原告在電話里溝通過付某的情況,認為他有90%可能滯留境外,建議將他退掉,可對方不同意。”
  河南中青旅還表示,如今付某的妻子索要保證金,北京新華國旅應當將之前的10萬元保證金退還。
  對於當初為何要將自己的游客委托給別的旅行社,河南中青旅解釋稱,作為河南的旅游公司,接待的都是散客,無法單獨組團去澳大利亞,因此只能將散客交給北京的旅行社。
  ■最新情況
  脫團旅客
  下落仍不明
  如今對簿公堂的兩家旅行社也承認此前曾有過合作,並未出現過游客私自脫團的情況。至於游客付某的下落,北京新華國旅表示,由於查詢到此人尚沒有入境記錄,人應該還在國外。河南中青旅則表示“不知情。”
  庭審最後,由於北京新華國旅不同意調解,法官宣佈休庭。該案將擇日宣判。
  晨報記者 彭小菲  (原標題:游客脫團 倆旅行社掐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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